首 页   |   展会资讯   |   参展报名   |   买家登记   |   展会服务   |   国别市场与商情   |   返回主站   |   English   |   Русский
  国别市场
  贸易商情

哈萨克斯坦税收制度介绍

  根据哈萨克斯坦“税法”,主要有以下税费:
1、个人所得税:根据个人年收入总额分档次纳税,税率为5%至30%;


2、法人所得税:按照年度总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金额的30%的比例纳税,其中经济特区内的法人所得税为20%。
3、 财产税:财产税的对象是除交通工具以外的基本生产
性和非生产性资产,税率为1%。
4、 增值税:税率为16%。
5、 消费税:销售酒类、烟草、鲟鱼、黄金及白银首饰、
原油和成品油等商品需交纳数额不等的消费税。
6、 社会税:工资额的21%。
7、 道路税:法人年收入的0.2%。
8、 社会保障费:工资额的1.5%。
9、 职工社会义务保险税:工资额的30%,其中85%用于退休基金,10%用于医疗保险,5%用于社会保险金,外国公民不需交纳退休基金。
10、 红利税:所得红利的15%。
11、 利息税:所得利息的15%。

(摘自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参处网站)

 

 

 

 
版权所有: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
技术支持:北京易商海泰克科技有限公司
网站管理: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
ICP备案编号:京ICP备05038989号